關于比稿,另一位創(chuàng)意代理商的 ECD 是這樣說:
「其實,4A 是有比稿費規(guī)定的
但 4A 會員都不遵守,在經(jīng)濟低迷搶飯吃的狀況,實在很難去要求大家收比稿費,
拒絕比稿這類的相反的對企業(yè)來說,比稿就是一場秀風光做給老板們看,有這么多人用力要幫我們服務耶
內容與未來實際服務,真在乎的有多少?
我比較絕望在這部分
吊著胡蘿卜,驢子就得走到死」
另一位客戶代表也這樣跟我說:
「從客戶的角度來看,比稿只有好處沒有壞處,
我當年也這樣干,只是當時比稿的規(guī)模都是千萬起跳,
只是想不到的客戶現(xiàn)在連幾十萬也在比,未免也太離譜了」
而乙方代表(我們、廣告公司、設計公司等)通常會朝兩個層次來思考「比稿」這件事:
1. 比稿的內容層次:
比企劃?比設計?比整體行銷策略?比價格?比服務?我們總會討論這些。
2. 比稿的精神層次:
為什么要比稿?比稿的原則是啥?比稿要收費嗎?要收多少?比稿階段要簽合約或意向書嗎?這一層也可以說是原則問題。
有些時候客戶會明確地訂好規(guī)則,簡單俐落的完成一次比稿,然而有些時候,尤其是面對大案子、大客戶的時候,比稿卻是一場十分花俏又耍心機的戰(zhàn)爭。
你可以看這影片:
自由落體(一家臺灣的設計公司)幫臺北市政府爭取「設計之都」的時候,做了一套十分厲害的投標書。投標書不是拿 pdf 去雷射印一印就好了嗎?年輕人你別天真了,這份投標書光是印刷和包裝費用就至少好幾萬,更何況里頭的創(chuàng)意智慧財,還有投入的人力成本。這是一個世界級的比稿,設計公司看上的不一定是錢,而更可能是它能夠帶來的附加價值「讓全世界認識你」。
多年前,筆者公司(桑河數(shù)位)曾經(jīng)因為比稿獲勝,拿到幾個故宮博物院的網(wǎng)站,我們在投標階段就花了許多人力,把網(wǎng)站幾乎「完整的做出來」才敢去投標。
例如:米芾的書畫世界 The Calligraphic World of Mi Fu’s Art
這是 2007 年拿到全球博物館大獎的案子,你以為只有我們一家這么做嗎?不,幾乎每一家投標廠商都是把網(wǎng)站做好了才去投標。
為什么說比稿是只對客戶一人有利的事?
因為有 10 家廠商比稿就會有 9 家落選,每家平均投入 5 個人力,做 10 天,那么就會有 450 個人力天,在這世界上被虛耗掉了,更別提那些企劃書到底砍了多少顆樹,爆了幾顆肝,毀了幾對情侶。
上篇:
下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