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久之后,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的里德·洪特(Reed E. Hundt)說:“摩爾定律和梅特卡夫定律”為我們提供了理解互聯網的最佳角度” 。
而之后馬克·安德森創(chuàng)立了Netscape,發(fā)布了網景瀏覽器,用戶數一路狂奔,安德森在總結網景的飛速發(fā)展時,稱“梅特卡夫定律是一盞明燈”。
而之后隨著互聯網在美國強勢崛起,這個起初描述硬件網絡價值的定律被外延到了整個互聯網領域。
無數網站的創(chuàng)始人將梅特卡夫定律寫進了他們的商業(yè)計劃書,它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無數互聯網創(chuàng)業(yè)者和從業(yè)者的信念燈塔。
二、“梅特卡夫定律”的意義
事實上,“梅特卡夫定律”在數學上是有意義的,一個N個節(jié)點的網絡,它的總連接數為N(N-1),當N足夠大,它接近于N2,如果把網絡里的連接數直接看成是網絡的價值衡量指標,則“梅特卡夫定律”一個完全成立的等式。
那么,在現實中是否是真的這樣呢?
2013年,梅特卡夫本人在《IEEE計算機》上發(fā)表了一篇文章,用Facebook從10年的實際數據證明了自己的定律符合Facebook現實中的成長軌跡。
有趣的是,同樣在2013年,來自中國科學院的三位作者張興洲、劉景潔、徐志偉也在著名的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》雜志上也發(fā)表了一篇名為《Tencent and Facebook Data Validate Metcalfe’s Law》的論文。
論文中用騰訊和Facebook兩個公司的數據驗證了它們的月活數據和它們各自的估值(市值)是符合“梅特卡夫定律”的。(在“衛(wèi)夕指北”公眾號后臺回復“騰訊”獲取論文。)
正是由于“梅特卡夫定律”的存在,讓無數互聯網人對規(guī)模和增長前仆后繼,因為他們深刻地理解,規(guī)模能帶來指數級的回報,這一回報通常會超出正常的預期。
事實上,梅特卡夫定律的確在解釋無數互聯網案例時都有著極強的說服力,舉一個簡單的例子:為什么5G成為科技競爭博弈中關鍵中的關鍵?
原因是其背后指數級的價值——第一代互聯網接入的PC存量設備數大約是10億臺,第二代移動互聯網接入的智能手機存量設備數大約為30億臺,而5G成熟之后的IoT物聯網時代,接入的數據保守估計將達到500億臺,根據梅特卡夫定律由此產生的指數級價值是極其驚人的,某種意義上,這也是美國一定要封殺華為背后的重要邏輯。
為什么滴滴、快的、Uber的打車戰(zhàn)爭會如此慘烈?
為什么近些年流行行業(yè)老大合并行業(yè)老二?
為什么自媒體的頭部玩家會享受到這個行業(yè)最頂級的回報?
上篇:
下篇: